粵安監職衛〔2016〕4號
關于開展2016年工作場所職業衛生
監管工作季度評價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監管局,深圳市衛生計生委,順德區安全監管局:
自2014年推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季度評價通報制度以來,全省各地積極采取措施,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推動了工作開展。在2014取得比較好的成績基礎上,各級監管部門繼續群策群力、你追我趕,2015年,全省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又取得明顯成效。據統計,2015年,全省監督檢查用人單位21.16萬家次,同比(比2014年,下同)增加94.08%;實施經濟處罰2364.32萬元,同比增加100.45%;累計完成申報用人單位總數14.08萬家,同比增加21.07%;完成職業衛生“三同時”1277項,同比增加12.81%;完成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1853項,同比增加68.00%;共有6.26萬家次用人單位組織175.70萬名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同比分別增加48.14%和12.76%;基礎建設達標用人單位累計3.37萬家,同比增加142.42%。珠三角地區的佛山、廣州、深圳、珠海、順德和非珠三角地區的梅州、茂名、韶關、陽江、湛江、汕頭市成績突出。這些成績來之不易,是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取得的,是與各級監管部門辛勤工作分不開的。為鞏固成果,推動全省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新水平,我局決定2016年繼續推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季度評價通報制度,現根據2015年評價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和各地的意見,對有關評價指標進行修改、調整和完善。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一規定四辦法”等有關規定,通過推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季度評價制度,有效推動全省職業衛生監管工作,大力促進各地市交流經驗、查缺補漏、取長補短,不斷提高全省監管工作水平,有效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
二、評價內容和指標
2016年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評價的內容包括5大項目共15項指標(見附件1),具體如下:
(一)監督執法
1.立案處罰數(宗):統計本季度轄區內各級監管部門對用人單位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處罰宗數。
2.經濟處罰(萬元):統計本季度轄區內各級監管部門對用人單位及技術服務機構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的金額。
3.停產整頓用人單位數(家):統計本季度轄區各級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用人單位停業停產整頓的情況。
4.提請關閉用人單位數(家):統計本季度轄區各級監管部門因用人單位存在職業衛生違法行為而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關閉情況。
(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1.完成申報用人單位總數(家):統計轄區累計完成職業病危害網上申報的用人單位總數。
2.新增申報用人單位總數(家):統計轄區本季度新增職業病危害網上申報用人單位總數。
(三)職業衛生“三同時”及現狀評價
1.完成職業衛生“三同時”項目數(項):統計本季度轄區內建設項目完成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
2.完成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數量(項):統計本季度轄區內企業完成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數量。
(四)職業健康監護
1.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人數(人):統計本年度轄區內用人單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累計人數。
2.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企業數量(家):統計本年度轄區內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累計數量。
(五)重點行業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
以2015年摸查出的寶石加工、水泥生產、陶瓷制造、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制鞋、箱包制造、船舶修造、家具制造、電子制造、電池制造、電鍍、汽車制造、運動器材制造、燈具制造等15類行業用人單位情況為底數,計算以下5個指標情況:
1.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率(%):統計本年度轄區內重點行業用人單位中完成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的用人單位所占比例。
2.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與作業崗位告知卡設置率(%):統計本年度轄區內重點行業用人單位中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與作業崗位告知卡的用人單位所占比例。
3.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及使用率(%):統計本年度轄區內重點行業用人單位中按要求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所占比例。“按要求配發勞動防護”的判斷標準為:(1)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購買臺賬、發放記錄等資料;(3)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
4.職業衛生基礎建設達標率(%):統計本年度轄區內重點行業用人單位中符合職業衛生基礎建設要求的用人單位所占比例。
5.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統計本年度轄區內重點行業用人單位中參加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所占的比例。
三、評價方法
每季度13個指標依次分為優秀(前7名)、良好(第8至第15名)、一般(第16至第22名)三個等次,各地區季度評價綜合情況按照各項評價指標等次乘以對應權重系數(見附件1)計算加權總分。全省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按評價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請各地市3月10日前將轄區15類行業用人單位名單(附件2)電子版報送至省安全監管局職業健康處,并于每季度前10日內將上一季度統計報表(附件3-7)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評價通報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指定專人負責,層層加以落實。省安全監管局將于每季度第一個月對全省上季度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較好的地市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后的地市給予通報批評。次年第一季度,將對全省全年各地開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評價的情況進行通報。
(二)認真查擺問題。各地要結合全省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評價通報情況,認真查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既要總結成績,更要尋找差距。對于排名較后的項目,要認真查找原因,制定落實整改措施,跟進或趕超先進。
(三)認真、按時、如實報送數據。各地要認真、主動收集相關數據,按時報送有關數據報表。要確保所報數據客觀、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省安全監管局將不定期對各地市報送的數據資料進行調查核實、對重點行業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進行抽查,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在年底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中扣分。
附件:
1.2016年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評價項目
2.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名單
3.職業衛生監督執法情況統計表
4.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和現狀評價完成情況匯總表
5.職業健康監護情況
6.重點行業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