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要求
ZW—JB—2014—003
一、評價范圍
以建設項目實際建設內容為準,并包括建設項目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對于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評價范圍還應包括與實際建設內容相關的設備設施利舊內容。
二、 評價方法
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一般采用現場調查、職業衛生檢測、檢查表分析法、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等方法進行綜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評價,必要時可采用其他評價方法。
三、評價過程
1.現場調查
1)建設項目概況調查:主要調查建設項目規模、地點、主要工程內容、“三同時”執行情況及試運行情況等。
2)職業病危害因素調查:調查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開展工時調查(或工作日調查)以及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相關情況調查等。
3)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情況調查:調查建設項目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在線監測設施、日常監測制度和各種數據記錄等。
4)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調查:針對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來源與分布,調查各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種類、數量設置地點及運行維護狀況等;針對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存在的可導致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特點、可能發生泄漏(逸出)或聚積的工作場所,調查各類應急救援設施的種類、數量、設置地點及運行維護狀況等。
5)個體防護用品調查:結合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及其相關工作地點的環境狀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點、作業人員實際接觸狀況等,調查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所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的種類、數量、性能參數、適用條件以及使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6)建筑衛生學調查:調查建筑結構、采暖、通風、空氣調節、采光照明、微小氣候等建筑衛生學情況。
7)輔助用室調查:調查工作場所辦公室、衛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等)、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廁所等)、婦女衛生室等輔助用室的設置及使用情況。
8)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調查:調查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情況、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及執行情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制度及執行情況、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況、職業衛生培訓情況、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及執行情況、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設置情況、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等內容。
9)職業健康監護情況調查:調查職業健康檢查的實施范圍與種類、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與管理,以及職業禁忌證和職業病病人的安置情況。
2.職業衛生檢測
1)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現場檢測,并結合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接觸人員、接觸時間、接觸頻度及作業方式,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整理和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2)職業病防護設施檢測:在設備滿負荷或正常運行情況下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現場檢測,并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整理和分析各類職業病防護設施性能參數的檢測結果。
3)建筑衛生學檢測:開展建筑衛生學現場檢測,并按相關要求整理和分析檢測結果。
3.職業病危害評價
1)職業病防護設施評價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現場檢測、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和檢測、建筑衛生學調查和檢測、輔助用室調查及職業健康監護調查等結果,對照GB/T 16758等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置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應核實分析所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是否存在不足,并提出針對性的防護設施改進建議。對于建設單位已經按措施建議完成的整改,應進行復核。
2)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
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結合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接觸人員、接觸時間與接觸頻度,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結果和個體防護用品調查結果,對照GBZ 2等標準,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水平的符合性。
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超過GBZ 2或其他標準規定的限值時,應分析超標原因,并提出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建議。對于建設單位已經按措施建議完成的整改,應進行復核。
3)職業衛生管理評價
根據職業衛生管理情況的調查結果,對照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評價建設項目在建設期和建成投入生產或使用后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及日常監測、職業健康監護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內容及執行情況的符合性。
4)職業健康監護評價
根據職業健康監護調查結果和職業病危害因素調查結果,對照相關職業衛生法規標準要求,對建設單位(包括外委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內容及落實情況、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等進行分析與評價。
5)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分析
根據可能發生的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分析建設項目設置的事故預防和應急設施及措施是否具備針對性、可行性,是否滿足要求。
6)正常生產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治效果預期分析
根據各種工程控制、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措施、管理制度設置及運行情況,結合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監測結果,對正常生產后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治效果進行預期分析與評價。
4.提出措施建議
在對建設項目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針對試運行階段存在的不足,從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職業健康監護、應急救援等方面,提出控制職業病危害的具體補充措施與建議。對于建設單位已經按措施建議完成的整改,應進行復核。
5.給出評價結論
在全面分析評價工作的基礎上,總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關鍵控制點,明確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給出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觸水平、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等各分項評價結論,明確建設項目當前是否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明確建設項目在將來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否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四、報告編制
1.匯總獲取的各種資料、數據,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與資料性附件的編制。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主報告應全面、概括地反映建設項目控制效果評價工作的結論性內容,應用語規范、表述簡潔,并單獨成冊。
3.資料性附件應包括評價依據、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建筑衛生學、職業病防護設施性能參數的檢測過程、數據計算過程以及其它評價內容的調查與分析過程,除此之外,還應包括建設項目立項文件、地理(區域)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等原始資料和其他與建設項目有關的資料。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主報告的章節和內容組成以及報告格式參見附錄A、 B。
附 錄 A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主報告的章節與內容組成
1 建設項目概況:包括建設項目名稱、規模、建設地點、建設單位、主要工程內容、試運行情況、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執行情況及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等,并劃分評價單元。
2 職業病危害評價:按照劃分的評價單元,針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來源、特點及分布,給出所設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及其合理性與有效性評價結論;針對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給出所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及其符合性與有效性評價結論;針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接觸人員、接觸時間與接觸頻度等,給出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水平及其符合性評價結論;針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給出所設置的應急救援設施及其合理性與符合性評價結論。給出建設項目所采取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應急救援措施、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符合性評價的結論,并列出其中的不符合項。
3職業病防護補充措施及建議:針對建設項目試運行階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控制職業病危害的具體補充對策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方面應盡可能明確其設置地點、設施種類、技術要求等內容,職業衛生管理方面應說明各類制度的具體內容、執行要求等措施,以便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并描述建設單位整改情況。
4 評價結論:明確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建設項目當前是否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正常生產過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否符合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附 錄 B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格式
封頁: XXXX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報告編號
評價機構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封二:評價機構資質證書影印件
封三:
聲 明
XXXX(評價機構名稱)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XXXX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過程堅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并對所出具的《XXXX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評價機構名稱:(加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名)
項目負責人:姓名、技術職務、資質證書號,簽名
報告編寫人:姓名、技術職務、資質證書號,簽名
報告審核人:姓名、技術職務、資質證書號,簽名
報告簽發人:姓名,職務,簽名
封四:目錄
正文:按照目錄內容編寫,紙型規格A4紙,字體為國標仿宋體,標準4號,28行/頁,30字/行。頁眉: XXXX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報告書編號,字體為國標宋體,標準小5號。頁腳:評價機構名稱,頁碼(第X頁共XX頁),字體為國標宋體,標準小5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
2014年8月7日